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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工程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工作流程
2011-02-09 00:00   审核人:

为确保我院基本建设工作健康、有序地进行,根据中央、省市廉政的要求,特制定我院基本建设工作廉政规定:
1、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施工方(含监理)或供应商的回扣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。
2、不得要求和接受施工方(含监理)为其住宅装修提供方便。
3、不得向施工方(含监理)或供应商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方工程有关的材料、设备供应及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。
4、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施工方或供应商就工程承包、工程费用、材料及设备供应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。
5、不得以洽谈业务、签订经济合同为由,接受施工方或供应商邀请,外出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。
6、不得接受施工方或供应商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、交通工具、高档办公用品等。
7、施工方(含监理)或供应商实施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,取消其以后在我院投标资格。
8、施工方(含监理)正式进场前,必须签定《廉政合同》。
9、任何人员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活动必须公开,实行备案制。
10、任何人员都必须遵守廉政规定。、根椐年度计划收集整理使用部门的使用要求;
2、申请规划设计要点;
3、委托设计或设计招标;
4、规划部门方案审核;
5、消防部门方案审核;
6、院领导、专家及使用部门论证方案;
7、报主管部门批准;
8、返回设计单位出扩大初步设计(小型项目可省);
9、编写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,报教育厅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;
10、进一步优化设计;
11、进行扩大初步设计论证(由教育厅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持组织规划、消防、建委、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);
12、出具正式施工图,报消防、抗震办、规划等;
13、交纳前期规费,领取建筑许可证;
14、前期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:
(1)在满足校园总体规划及施工规范的前提下,充分满足使用部门的要求;
(2)认真研究设计方案,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学院要求,施工图纸要做到详细、到位;
(3)合理安排前期工作,做到迅速、有序,充分利用减免政策,降低建设成本;
(4)抓住关键环节,主动、积极催办,尽最大可能缩短前期工作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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